1、抵押物充足能否构成骗取贷款罪?不会给银行造成实际损失,也不会形成贷款风险。不能认定为诈骗贷款罪的结果要件或情节要件,不构成诈骗贷款罪。
根据立法者设定骗取贷款罪的目的,应当以行为人损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的诈骗行为为基础,设定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是否安全,取决于它们是否造成实际损失,是否形成贷款风险。只有当行为人的欺骗手段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巨额资金陷入巨大风险时,才能危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的安全。但行为人全额担保的,不存在贷款风险,不能认定其构成骗取贷款罪。第二,诈骗贷款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诈骗贷款罪的认定有两个关键点:一是诈骗手段的认定;二是“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注意收集证据,主观上证明被告人有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意图。同时,要注意寻找充分证据证明犯罪的实际后果非常严重,符合骗取贷款罪中“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承兑汇票、金融汇票罪】以欺骗手段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的,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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