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行政拘留程序流程如下:1、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2、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3、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一、立案侦察是什么意思
立案侦察是指公安机关受理公民检举、控告、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违反刑法,主动投案自首的案件。以及其他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行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领导批准,按刑事、治安案件进行处理。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或者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这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
二、刑事立案后不能再行政处罚吗
1、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是不同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就不能按治案案件处理,所以刑事立案后,不可以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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