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到检察院了是不是要起诉了
这并不能肯定地回答。
在经过严谨而深入的立案侦查程序之后,检察院通常会做出提起公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策。
检察机构对案件的立案侦查并不意味着必然进行起诉,而是需要根据案件审查的具体结果来判断。
所谓“立案侦查”,即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的报案、控告、举报等信息,或者是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人或者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为求自首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交的各类案件,在得到正式受理和经过上级领导批准之后,将其作为刑事或治安案件进行严肃处理的行为。
假如最终的决策是不予起诉或者撤销该案件,那么对于已经被加以羁押的当事人,院方应当依法将其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如果案件出现补充侦查情况,补充侦查期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为2次,每次补充侦查后办案期限从新计算。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也有权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案件到检察院后的流程是什么
案子送到检察院下一步是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案件到检察院了是不是要起诉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n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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