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找行政机关办事或是被执法时,行政机关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那么权益受损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主张赔偿。不过,在申请赔偿时,可以单独提出行政赔偿,但是具体在以下情况中可以适用:
1、争议双方对行使职权行为的合法性没有争议,只是对行政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
2、行使职权的行为已经被复议机关确认为违法或已经被撤销、变更,但复议机关还没对行政赔偿问题作出裁决,或受害人对复议机关的赔偿裁决不服的。
3、行使职权的行为已被法院判决确认为违法,或已被法院判决撤销,判决生效后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
4、行使职权的行为为终局裁决机关所为,该行为的合法性已不得争议,受害人对于赔偿仍有异议的。
5、受害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事实行为提出赔偿请求,而无意对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的。
总之,不管是出于上面哪种情况,其实只要确定跟行政机关只有赔偿问题没有解决的,那么即可以单独提出行政赔偿。
在单独提出行政赔偿之后要走以下的先行处理程序:
1、先确认加害行为的违法性,确认违法性的途径如下:
(1)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确认;
(2)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确认;
(3)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确认。
2、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就是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一般会提供相应的赔偿申请书,书写时除了写明双方当事人,还要写明相应的理由和证据,证据即是具体的损害数额等。
3、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赔偿请求,并在法定期限内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
最后,在选择单独提出行政赔偿时,发现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决定或者是不肯赔偿的,那么就是产生新的行政争议,接下来请求人还是走行政诉讼程序。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时,行政机关应负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申请行政赔偿: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参考法条:国家赔偿法第3、4条
全文9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