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开发商逃逸而致购房者无法顺利取得房产证,建议您可携带正式、详尽的房屋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往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若是对维权程序有较高要求,亦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为尽快解决问题争取早日获得房产证,购房者亦有权独立承担起开发商所拖欠的购房税费,并自行寻找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房产证书的申请与办理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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