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
一、欠别人钱对方起诉
欠钱不还不会判刑的,只有刑事犯罪才会受到刑事处罚例如坐牢,而欠钱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案件,所以不会判刑。 但是在特定案例中,如果借款是一种诈骗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也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但通常情况下,我们都认为,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个人欠债有钱不还,经过法院生效判决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有钱故意不还的,就有可能会被拘留,甚至被判刑。
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欠钱不还需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应按以下标准进行确认:
一、级别管辖
除依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一般案件的一审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1、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1、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下列民事诉讼,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上述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派出所是否处理经济纠纷
发生小额经济纠纷,如果当事人报警处理的,警方也会管,只不过不会立案处理,只会进行调解,这对于解决纠纷的意义不大。因为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所以警方不会立案处理。
不过如果经济纠纷涉及到犯罪的,则警方就会主动介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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