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未取得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授权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无权代表全体业主进行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大会的决议经多少业主同意才有效
根据业主大会所要决定事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所要决定的事项是关于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此时,需要专有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2/3以上的业主,并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两个条件都满足时该决议才能有效。
2、所要决定的事项是关于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此时,只需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该决议就能有效。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出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应该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时,业主委员会应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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