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情况的,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可以立案:被告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仍将财物据为己有;他人财物指他人遗忘的财物、他人埋藏的财物或者他人委托被告人保管的财物;被告人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被告人拒不将财物归还他人。什么情况下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可以立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全文4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