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单位能否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时间:2023-06-25 20:26:07 2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可以,但每天平均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积不超过24小时,否则,将构成全日制用工关系,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将产生二倍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合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同时,应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1天,不得每周连续工作7天。

一、小时工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小时工不需要签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签临时用工合同得注意什么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就没有“临时用工”的概念,您所说的“临时劳动用工合同”应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签订此类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可以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签订,但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三是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且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四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但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大小周工作制是否合法?

大小周休息不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但前提是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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