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衍生产品分割是指一家公司将部分资产分割出去,成立另一家或多家新公司,原公司存续。单独设立的新公司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原存续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分立后应当向存续公司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办理变更登记:(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分立协议(三)刊登公司分立公告三次以上的报刊;(四)债务说明(五)公司新一届股东大会的决议(主要包括:股本总额及其构成、公司领导层是否发生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变更、公司的变更、公司的解散、股东大会的决议等),(六)修改公司章程(主要列示公司章程变更对照表)或新章程(七)新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函(八)股东名单(发起人)(A:法人)、股东(发起人)(B:自然人)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董事会成员、,公司经理、监事会(九)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室提供的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和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副本,以及下列文件:并向新设立的公司提交营业登记证明:(一)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二)分立各方签署的分立协议和分立协议公司股东大会(或其所有人)批准分立的决议(主要说明几个分支机构的分立情况和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登三次以上公司分立公告的报刊
(4)公司的偿债或债务担保说明公司
(5)分立后存续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新分立是指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分立为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注销登记,新公司办理业务登记。新设立的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办理工商登记: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工商登记材料
(2)董事长签署的分立协议分立各方及原公司股东大会(或业主)批准分立的决议(主要说明分立公司及分立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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