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下列各类纠纷均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也是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几个类型:
(1)逾期不能正常交付。逾期交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造成逾期交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本身怠于履行的因素,也有行政主管机关强制变更规划、采用新型配套设施等开发商不能控制的原因。
(2)权属证书缺失。买房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证的原因比较复杂,如开发商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开发商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开发商违章建房,开发商不能向主管部门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等。
(3)“一房二卖”。由于两份合同涉及的标的为同一房屋,而开发商已将房屋交付给其中一份合同的相对人,该违约行为致使另一份合同的相对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释》第八条对此予以了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乏这样的案例。
(4)房屋质量低劣。包括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使用后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情形。在上述情形下,《解释》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了买房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于买房人来说,在接收房屋时一定要查验开发商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书、工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对交付的房屋进行验收。
(5)房屋面积误差。《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享有解除权。示范文本第五条也有与之相同的供当事人选择的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对于开发商来说,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距。这样即使选择该种处理方式也不会造成损失和变更价款之烦。
一、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的主要途径包括:
(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调解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3)仲裁。仲裁是指商品房买卖纠纷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由该仲裁机构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4)诉讼。诉讼是指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鉴于标的额过于巨大,出现纠纷时,建议广大购房者采取仲裁和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以仲裁和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所作的裁决书和判决书是由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确认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有强制力的保障。这个过程当中,可以多多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