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
2、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
3、转租赁,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
4、委托租赁,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
5、风险租赁,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以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的租赁交易。
6、融资性经营租赁,是指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计算租金时留有超过10%以上的余值,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选择续租、退租、留购。
7、项目融资租赁,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
8、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这是以推销为主要目的的融资租赁新方式,它吸收了风险租赁的一部分经验,结合行业特性新开发的一种租赁产品。
9、销售式租赁,生产商或流通部门通过自己所属或控股的租赁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促销自己的产品。
一、“租赁”所有权归谁?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全文6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