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的时效持续时间有多久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人需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担保人需具备的条件:担保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担保人具有一定的能够作为担保的财产;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以及担保人不是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等。
三、贷款担保人的银行卡会被冻结吗?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贷款不还,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
2.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
3.借款合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如果约定了,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包括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直至无力偿还为止,才有担保人代为偿还。
4.如果担保人不还,银行可以对贷款人和担保人同时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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