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还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这里的企业包括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这里的个体经济组织即指个体工商户。
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包括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以及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一、保险代理合同双方是否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保险代理合同双方不可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委托代理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个体工商户是否能成立劳动关系
个体工商户能成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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