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商品房房屋买卖税费
甲购买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48万,以65万元出售给乙。
(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
增值税=成交额×5、5%=65万×5、5%=35750元。
根据规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那么,就该套房屋而言,其个税将会有两种算法:
①按照20%征税:(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费用为: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65-48-3、575-0、0325-4、8)×20%万=17185元。
②按照1%征税:
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65万×1%=6500元。
如果按20%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53260元;如果按1%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42575元。
(二)乙购买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成交额×1、5%=65万×1、5%=9750元。
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
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10075元。
二、已购公房房屋买卖税费
甲购买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30万,以50万元出售给乙。由于该套房屋已满五年并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因此甲出售时无需交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它税费为:
(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印花税=成交额×0、05%=50万×0、05%=250元。
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250元。
(二)乙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成交额×1、5%=50万×1、5%=7500元。
印花税=成交额×0、05%=50万×0、05%=250元。
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7750元。
三、二手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税费
甲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36万,以54万元出售给乙。根据政策规定,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出售时不用交纳个税。其税费具体为:
(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印花税=成交额×0、05%=54万×0、05%=270元。
增值税=成交额×5、5%=54万×5、5%=29700元。
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29970元。
(二)乙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条件,因此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成交额×1、5%=54万×1、5%=8100元。
印花税=成交额×0、05%=54万×0、05%=270元。
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8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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