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中什么是直接证据
1、诉讼中的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证据”的对称。案件主要事实在刑事诉讼中指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指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事实。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二、笔录是否是直接证据
1、笔录是直接证据。笔录是直接能够证明对象所说话语,是当事人对总体情况的一个书面表达,能够经得起查实,可以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不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证明方式简单直接,因此笔录属于直接证据。
2、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根据技术的发展,笔录已不再是单一的记录行为,还需要有《同步录音录像》的同步保障才能购证明笔录的可信性,解决【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不同步技术难题。在我国出现了【笔录五同步综合录制系统】。
3、公证人员在制作笔录过程中应做到三条:一是对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或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二是对一些复杂事项中涉及到的若干个当事人应单个分别交谈,且不得对同一公证事项中几个当事人的谈话内容进行互相泄露;三是属于保密公证事项,应将卷宗列入密卷交送档案管理。
全文6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