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拆迁现在不赔钱了吗?
拆迁要赔钱,拆迁国家的赔偿的标准是根据房屋市场评估的价格和房屋的建筑面积来确定。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二、拆迁赔偿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1、发生拆迁赔偿房屋纠纷后,可以采取的处理办法包括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向法院起诉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若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那么可以采取的处理方案包括协商、起诉等。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谁签署?
1、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
被征收人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有房屋凭证为准。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以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未记载或者记载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2、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拟订征收补偿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
(2)房屋征收的目的;
(3)房屋征收的范围;
(4)被征收房屋类型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
(5)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标准和计算方法;
(6)补助和奖励标准;
(7)安置房屋的基本情况;
(8)房屋征收补偿的签约期限;
(9)受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名称;
(10)其他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n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n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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