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核心要素包括:
1、签约主体。合同中需明确记载房地产开发商以及购房者各自的公司全称、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
2、房源的基本状况。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要对欲出售的房屋进行详尽描述,包括房屋所在位置、楼层、朝向、户型结构等关键信息。
3、房屋面积。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预售商品房的面积计量单位为平方米,同时还需要明确注明该面积是指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抑或是其他类型的面积。
4、房价款。这部分主要涉及到预售商品房的价格构成,包括每平米的单价以及总价。
5、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与方式,以及逾期交房时的免责条款。
6、房屋的实际用途。
7、违约责任的承担。
8、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相关义务。
9、物业管理的相关条款。
10、争议解决的途径。
11、其他补充性条款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的特殊条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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