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满十四周岁者所实施的交通肇事罪行,依据现行法例,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
这主要是由于在未满十四周岁这一年龄段的人士尚未达到完全负刑事责任的法定标准。
因此,无论他们受何种犯罪行为指控,皆无法在法律层面上对他们施加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即便如此,他们作为未成年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仍须负责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以示补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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