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具体规定。检测依据: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设部关于节能工程的通知》(建工〔2008〕20号)。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项目划分:
2.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分为:
(1)墙体节能工程;
(2)幕墙节能工程;
(3)门窗节能工程;
(4)屋面节能工程节能工程;
(5)地板节能工程;
(6)采暖节能工程;
(7)通风空调节能工程;
(5)地板节能工程;
(8)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9)配电、照明节能工程;
(10)监控节能工程;
2.2建筑节能工程作为子工程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数量较大时,可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验收批:
2.3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不能按上述要求划分为分项工程或验收批时,可按施工划分,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但验收项目、内容、标准和记录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二是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由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15天)内将竣工报告及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新法出台;根据通知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修订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草案已经完成,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在建筑领域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强化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利用和使用功能落实的要求,积极推广新技术的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据了解,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进行了广泛调研,深入工程实践。根据建筑节能工程的发展需要,对原规范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增加了太阳能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和地源热泵换热系统的节能工程。增加三个附件:《外墙节能结构保温材料浆体饱满度剥落检验方法》、《保温浆料干密度、抗压强度、导热系数同条件养护试验方法》、《中空玻璃密封性能检验方法》。具体内容经过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终形成草案。
根据介绍,本规范分为18章和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空调节能工程,空调及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配电及照明节能工程、监控节能工程、太阳能热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物检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等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