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被辞退年终奖是否也要被扣工资
员工被辞退年终奖也要被扣,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年终奖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被辞退扣除年终奖不属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辞职之后还有绩效吗
没有了,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且符合离职手续要求的,工资是会发的。
1.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社保在入职后一个月要办理,未办理可以社保部门投诉
2.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5.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6.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三、员工被公司辞退进档案吗
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会计入档案,一般只有在违反法律上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才会记录进档案。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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