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雇主需要为员工缴纳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在内的四项社会保险福利。
除了每月发放给员工的工资以外,雇主还需为此额外支付约相当于员工工资额度10%-20%的费用作为这部分社保的支出。
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甚至进一步为员工提供了如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或重大伤残保险等多样化的保险项目。
对于拥有海外派遣员工的公司来说,其雇佣合同通常会许诺为这些员工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嗣提供包括医疗以及伤残等各方面的保险保障。
《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