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程序必须本人来完成吗
时间:2023-04-17 20:03:05 9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劳动部门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若伤者超过15日以后再向上一级的社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则该部门可以不予受理。第二此伤情鉴定为最终鉴定,结果不可诉。

必须得本人去,同时带着你的身份证、病历、片子等材料,若是通过法院做的鉴定,那就只需要你本人带着身份证、费用以及手中的片子去即可。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伤残鉴定即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是为了科学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种形式的损害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为了解决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做的鉴定结论。自诊断之日起一年内,可由该单位委托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为伤残1至4级的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工伤证》。自核发《工伤证》的次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核定伤残津贴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本人工资为基数,本人工资低于当年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鉴定结论为伤残5至10级的人员,由《职业病诊断书》中明确的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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