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80年后小青年异想天开,以为逼人写欠条及扣押轿车就能实现发财梦,却不料财没发成却蹲入了监牢。日前,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盼有期徒刑二年。
2009年5月9日凌晨,被告人王盼伙同王丽、王雄等人在开封市内环路附近,拦截严美、张晴驾驶的黑色丰田轿车,以被害人严美、张晴曾欠其钱为由,威逼张晴写一张欠王盼20000元、以黑色丰田花冠轿车作抵押的欠条,并将该轿车开走。
5月13日晚,被告人王盼约张晴、严美在市天中大酒店门前以钱换车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黑色丰田轿车已追回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盼伙同他人,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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