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一、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如下:
1、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付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
2、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合作等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二、建筑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后,应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其次,进行质量问题调研,主要目的是要明确问题的范围、问题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在问题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也是确定落实责任主体的重要依据。接下来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应满足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要约的条件是什么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的特定化意味着要约人对谁有资格作为承诺人,作为合同相对方作出了选择,这样对方一承诺,一个合同就成立了。如果相对人不确定,则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是不确定的,既然不确定,作出承诺后合同也不一定成立。(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这一点很重要,很多类似订约建议的表达实际上并不表示如果对方接受就成立了一个合同,如“我打算五千元把我的钢琴卖掉”,尽管是特定当事人对特定当事人的陈述,也不构成一个要约。能否构成一个要约要看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表达了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这要根据特定情况和当事人所使用的语言来判断。(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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