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区域,如大楼内的走廊、楼梯间以及各个通道等地方,均不应设置空调室外机组。
室外机组应当尽量避免靠近相邻业主的玻璃窗或绿色植被。
同样,空调设备所产生的冷凝水排放也不能对他人的日常生活与工作造成不便。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行为极有可能侵害到邻居们的领地权以及相邻权,因此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乱放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