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按什么收诉讼费
民事诉讼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00元。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3.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的案件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
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二、民事诉讼程序中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程序中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和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三、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延长后可以是十二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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