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江苏省遗属补助费的发放条件如下:如果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烈士遗属或因工作原因去世的人的遗属,其遗属可以获得一次性的补助费用,金额为逝者去世前80个月的工资总额。但若是非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因为工作原因去世的,其遗属将会得到逝者去世前20个月的工资总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江苏省遗属补助费的发放条件如下:如果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烈士遗属或因工作原因去世的人的遗属,其遗属可以获得一次性的补助费用,金额为逝者去世前80个月的工资总额。但若是非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因为工作原因去世的,其遗属将会得到逝者去世前20个月的工资总额。
江苏遗属补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民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江苏遗属补助费发放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江苏遗属补助费发放标准调整为:孤寡老人每人每月600元,孤儿每人每月9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困难的残疾军人每人每月2200元,残疾军人遗属每人每月3000元,残疾军人遗属供养孤寡老人每人每月3500元,残疾军人遗属供养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4000元,残疾军人遗属供养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每月4500元。
同时,通知还指出,以上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为3年。
根据江苏省相关法律规定,非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去世,其遗属可以获得逝者去世前20个月的工资总额。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及烈士、因工作去世的人的遗属,则可以获得一次性的补助费用,金额为逝者去世前80个月的工资总额。从2021年7月1日起,江苏遗属补助费发放标准调整为孤寡老人每人每月600元,孤儿每人每月9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困难的残疾军人每人每月2200元,残疾军人遗属每人每月3000元,残疾军人遗属供养孤寡老人每人每月3500元,残疾军人遗属供养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4000元,残疾军人遗属供养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每月4500元,执行期限为3年。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遗属补助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1、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2、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