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需要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情况特殊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7天强制批捕会怎么样
被批准逮捕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就那些询问,对于不需要逮捕的,立即释放,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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