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财产归属是可以改的。法律规定,在离婚协议书没生效前,夫妻双方当事人想更改财产归属的,只要二人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对财产归属进行更改。如果夫妻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协议在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驳回。
更改离婚协议书的步骤是什么
夫妻离婚协议书的更改: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3、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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