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资委办发〔2008〕27号)。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二)政治思想素质、学术技术水平、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等方面的条件符合资委办发〔2008〕27号文件规定。
三、申报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资阳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认定登记表一式3份。
(二)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三)市厅级以上获奖或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封面或扉页复印件各1份。
(四)综合推荐材料1份。
材料的报送受理:以上材料由市职改办负责受理。推荐对象系县(市、区)的,由本级人社部门统一报送,系市属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四、评审认定程序
(一)由市人社局组建“资阳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审认定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
(二)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复核。
(三)评审通过人选向社会公示。
(四)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事时限
按该项工作部署规定时间完成。
七、承办部门及地址
资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资阳市政府大楼2号楼7楼0711)。
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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