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一、日照市东港区。
土地共分四个等级,一类地62000元/亩,二类地50000元/亩,三类地42000元/亩,四类地36000元/亩。
二、日照莒县。
一类地42000元/亩,二类地38000元/亩,三类地34000元/亩。
三、日照市岚山区。
土地共分三个等级,一类地52000元/亩,二类地42000元/亩,三类地36000元/亩。
四、日照市五莲县。
土地共分两个等级,一类地38000元/亩,二类地34000元/亩。
制订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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