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家房子没有允许强拆犯法吗?
在没有法院允许的情况下强拆不合法,不是所有的强拆都合法,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拆迁属于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强拆,不管拆迁方是开发商还是地方政府。当地政府对于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当事人对处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之一必须是,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在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且已经按照补偿决定的内容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后,如果被征收人依然不履行补偿决定拒不搬迁的,有关部门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拆迁。当前政府部门只有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拆迁的权力,而没有自己去决定强制拆迁的权力。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强拆?
1、
拆迁方已经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的,强拆的依据就是已经生效的行政裁决,所以在实行强拆的条件就是拆迁方已经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申请,行政机关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强拆决定后,强拆才会进行。
2、
已经实施了拆迁补偿后续安置的,根据相关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或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房的,不可以进行强拆’,在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3、
根据规定进行组织听证的,拆迁人在申请强拆之前,应邀请相关管理部门、拆迁方负责人、具有公信力的人或机构代表,对强拆的依据、流程、拆迁补偿标准等内容进行听证,在对房屋申请强拆,应需领导重要成员会议讨论决定后,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强拆申请
4、
强制拆除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的,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根绝相关法律实行行政强制拆迁,强制拆除通知应该在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且应该有宣传等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提前通知的15日是给被拆迁人搬迁的最后期限,也是被拆迁人进行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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