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家投标单位能否继续投标
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可以根据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对剩下的投标人进行评审,如果具备竞争性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没有竞争性则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
法律依据: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二、邀请招标只有两家来投标怎么办
重新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第十七条规定: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对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只有在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时,评标委员会才可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重新招标。这里还需要说明两点:
1、否决全部投标是评标委员会的权利,而不是招标人的权利;
2、即使评标委员会要行使否决权,也还是要有前提条件的,即必须在投标缺乏明显竞争时,评标委员会方可行使否决权,否则很容易引起有效投标人的投诉。
三、报名不足三家招标废标后怎么办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规定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2、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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