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继承时如何确定继承的财产份额
由法律直接确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中直系血亲有哪些
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三、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在死亡前依法享有继承权。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n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n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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