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可以退还,但是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经公安机关认为其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到取保候审条件时,为保证自己不再妨碍和逃避刑事诉讼活动所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有严重情节的暴力犯罪和团伙犯罪中的主犯、累犯和惯犯,或者罪行特别严重,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不会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程序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公安机关应该如数退给其保证金。
如果要退还被取保候审人的保证金,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上报给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得到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并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才可以。
公安机关在作出退还给犯罪嫌疑人交纳的保证金后,在解除其取保候审的同时,还应该通知指定的银行如数退给犯罪嫌疑人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要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盖章或签字才可以。
二、法院取保候审保证金能退回来吗
可以退,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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