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诉讼中通过申请支付令起诉对方要求尽快归还款项的方法被视为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
然而,其前提条件必须建立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并无其他繁琐的债务纠纷,以及支付令成功送达到债务人手中这两个基本要素上。
在提交申请时,整份申请书需详细列明请求给予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具体数额,同时附带相关的事实依据及证据材料。
若人民法院在接收到申请之后,经过严格的事实调查和证据审核,最终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且合法,则应在受理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在收到支付令后,债务人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清偿债务,否则将面临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责任。
若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任何异议并且未能履行支付令,那么债权人便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借助借条作为有力的证据,通过申请支付令的途径进行借款诉讼以追回欠款,无疑是实现债权迅速实现的最佳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全文5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