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需要保全车辆。起诉之后,若是胜诉的,而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当中,法院可以按照对方财产情况以及应该支付的金额大小,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指的是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者是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在搜查中,如果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按规定进行查封、扣押。
诉前保全车辆是查封还是扣押
诉前保全车辆可以查封,也可以扣押,保全的措施有很多种,包括查封、冻结等,具体要看实际情况决定。1.如果车辆还被扣在交警大队,则一般当事人要求查扣车辆,也就是说车辆有可能会被扣押,2.如果车辆已经提走,则一般只会进行查封保全,仅是限制交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bai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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