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正确提起工伤赔偿诉讼
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的流程:
1.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2.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二、工伤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1.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2.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3.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5.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6.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公司到社保部门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三、工伤鉴定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鉴定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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