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罪判刑标准
时间:2023-03-24 17:10:19 21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偷窥并不构成犯罪,不会造成判刑条件。其处罚主要是这样几个:

一、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

二、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

三、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侵害公民名誉权的有什么处罚

侵害公民名誉权的处罚: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在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正在持续进行尚未结束时,受害人要求侵权人或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4、赔偿损失。

5、治安拘留或罚款。

6、判刑。

二、诽谤罪怎么赔偿,有哪些原则和因素

诽谤他人,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即精神损害赔偿等。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原则和因素是:

补充适用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

3.过失相抵原则。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4.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所谓法官的自由裁量原则也称为自由心证裁量原则,即法律允许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照一定的心证规则和方法,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对精神损害评定为一个确定的数额。

全文7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侵犯下列权益: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
    更新时间:2024-01-05 18:45:10
查看精神损害赔偿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精神损害赔偿 最新知识
针对偷窥罪判刑标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偷窥罪判刑标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