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单位或个人向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提出申请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审查报经市县政府同意市县政府向省政府请示,报省政务中心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批办窗口受理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退件;符合要求的,报省政府审批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向市县政府下达批复文件市县政府或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向申请人下达批复文件。
一、没有宅基地证的农村宅基地该怎么办理
农村的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二、国土资源部的征地如何做?
征地程序如下:1、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2、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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