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货人要求放行货物海关怎样处理
1、在办结海关手续前,收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六条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履行海关义务的担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二、进口报关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1.接货:进口商或国外公司以电话或传真通知货代货物即将入关,并提交清关文件。委托人应当向货运代理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
2.报关:报关员在接到清关文件后先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交由海关进行清关。
3.出税:在海关审核无误后,将会自动打出一份进口关税税单和增值税税单,由客户直接交纳税金,或由货运代理代垫税金。进口转关货物,按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汇率和税率征税。
4.查验:税金交纳后等待海关的进一步指示。海关如需查验货物,则由报关员和海关官员共同检验,查验合格后,货物方可放行。
5.送货:根据进口商的要求,货运代理可派车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6.成本核算:在此票货物顺利清关并安全抵达进口商指定地点后,进行后期成本核算。
7.货运代理进口报关发生的费用如下:运输费、报关费、代垫税金、操作费、仓储费等。
8.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 第六十六条 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除外。\n 法律、行政法规对履行海关义务的担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n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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