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委会是可以依法出租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如果是出租耕地,只可以向本村的村民出租,不可以向外村的人员出租。出租荒山、荒地等,就可以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向任何人进行出租,但是需要提前通过本村村民会议,并且要报乡镇政府进行批准。
2、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家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特殊保护制度和土地执法监察制度。所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所有权。土地是一种重要的财产,但也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因此限制是必要的。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的代表,可以依法发包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发包耕地的,只能向本村村民发包,不得向村外人员发包。发包荒山等五荒地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任何人发包,但需要提前经本村村民会议通过,并报乡镇政府批准。另外,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上述所有已经发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能做非农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
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担保物权自融资担保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实现担保物权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就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全文5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