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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儿子无需迁走户口; 2、只要承租人和户籍管理部门同意即可; 3、户口的迁移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4、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不属于申请廉租房的条...
出租屋的条件是:出租人出租合法;出租屋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可以出具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出租屋符合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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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该房屋已经办理产权证; 2、出租人具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3、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类型。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房屋可以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出租合法;出租屋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可以出具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出租屋符合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政策;出租屋依法登记备案。
其他条件符合的前提下,租赁的住所是可以迁入户口的: 1、户籍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在三市中的任一市市辖区只要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 2、就可以申请迁入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户口。《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6号):三、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三)放宽长株潭三市间的迁移落户条件。大力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发展,逐步消除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间的户籍差异。户籍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在三市中的任一市市辖区只要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就可以申请迁入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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