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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生育保险金: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局没有明确规定生育保险费的缴费金额,由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其计算公式如下:【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X缴费基数【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2。生育医疗补贴一般固定,正常生产3000元左右。
根据相关规定,关于生育保险补贴是怎么计算如下回答:一、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三、一次性补贴: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一,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一)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发行的计划生育证明书(或死亡证明书) (二)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发行的病情证明书 (四)生育员工单位证明; (五)医疗机构发行的医疗费用清单 二、计划生育手术后员工个人或家属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证明清算手续 (一)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员工证明书 (二)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发行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书 (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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