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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流程:审查证明书→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告书→报告审查→发行证明书2、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籍必须在本村...
变更工作程序为: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变更基本条件有: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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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转让行为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受让人没有住宅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受让人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使用证办理户主变更手续一般需要准备:原户主变更申请、新户主户籍申请、双方签订的房屋赠与或买卖合同、双方户籍簿和身份证、村委会发行的相关证明、原户主持有的原土地证明等,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申请变更登记。请注意,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变更必须与房屋所有权一起进行,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转让行为。
一、变更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二、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三、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程序如下: 1、申请变更; 2、经过测量后,填写变更申请表; 3、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审批; 4、审批通过后,颁发变更信息后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以及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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