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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是否有效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产权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而房屋的买受人不知道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1、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虽然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仍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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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他人,买受人为善意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为夫妻一方,转让房屋行为符合受让人有理由相信夫或妻一方有处分权的,另一方不得以其不同意为由对抗受让人。此种情形多发生在,存在多个共有人或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登记在一人或夫、妻一人名下,受让人在购买时,已尽到适当审查义务的,已核实房产证登记名称与出卖人名称相符的,不应或不能发现房屋存在共有事实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保护受让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夫妻共有房屋单方擅自出售一般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房地产登记,则处分行为在转让双方之间有效,在夫妻之间无效。不知一方不得要求返还房地产,提出离婚时可以向处分方要求赔偿。
夫妻一方处理房子,应当得到对方的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一般来说是无效的,但第三人善意取得外,如果你老公恶意转移财产,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不分或者少分给对方财产,如果你们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达成离婚协议,则可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因此,建议你尽快决定是否离婚并对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作一下清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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