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监护人打被监护人,其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应当予以劝诫、制止; 2、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
1、在民法上,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监护人,就是我们一般理解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 2、监护人在他们生命中扮演的角色,在法律上来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民法上,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监护人,就是我们一般理解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 2、监护人在他们生命中扮演的角色,在法律上来说,是对他们权力的一个补充。因为民法上对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许多行为做了限制,这是由他们的认识能力不足决定的,那如何行使这些权力,就是由他们监护人来行使。 3、同时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有一个法定的抚养义务。一般到16-18岁。 4、不尽抚养义务要承担什么责任?抚养费,不照顾你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5、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遗弃罪。 6、当然了,这些都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生活中情形很多,不能一概而论,就具体案情,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1,监护人非法拘禁被监护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要依法处刑。 2,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应遵循下列原则: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加害行为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未成年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这里所说的损失是指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和失去的既得利益。 2、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人身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这些损害有时会造成财产的直接损失,有时则只造成纯精神损害。加害行为人应赔偿未成年人人身损害所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治疗期间的交通费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误工费用等;凡致未成年人残废的,除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赔偿监护人因照顾而误工所减少的收入、继续治疗费用以及残废生活补助费;造成未成年人死亡的,除赔偿死亡前因医疗或者抢救所花的医药治疗费用外,还应赔偿死亡所花的丧葬费及一定数额的抚恤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1,266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