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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处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处理程序:接受申请资料、审查资料、校准登记、发行证明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土地权利来源证明...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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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政府材料);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还需要对相关土地的从属问题了解清楚,因为土地需要区分国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而且这两种土地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也是不一样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最新个人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的内容,由此可知,土地证分很多种,不是每一种都可以办理过户,具体要看土地的性质,具体可以参考上述文章。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ask.com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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