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的公证机构不能象法院那样,依职权主动进行证据保全活动,那么,公证受理证据保全公证的法律基础是什么呢?我认为应当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起诉后提出证据保全申请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如果人民法院接受了诉讼参加人的申请,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在裁定中指出保全哪种证据、在何时何地用何种方法保全。如果人民法院不接受诉讼参加人的申请,也应作出裁定,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关于证据保全的方法,《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实践中要根据证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对书证,要尽可能提取原件,提取原件确有困难的,可提取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等加以保全; 2、对物证,可通过勘验笔录、拍照、录像、绘图、复制模型或者保持原物的方法保全; 3、对视听资料,可通过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现的形象或音响,或者利用电子计算机贮存的资料加以保全; 4、对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可采用笔录或者录音的方法加以保全,并力求准确、可靠,保持其原稿或原意,笔录经本人核对盖章后,正式附卷加以保存,不得损坏或未经批准而销毁; 对年迈、重病、有死亡可能的证人,或者即将出国的证人,要不失时机地进行取证。凡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黄色书刊、淫秽图片等证据,都应当设有专人保管,以免向外流传,造成失密或不良影响。
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